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廖全元)自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儋州市不断完善巡察与派驻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与“驻”的优势,让巡察、派驻工作相互促进、同向发力,实现“双剑合璧”,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巡察启动前,派驻组直接参与。市纪委监委在派驻被巡察单位的纪检监察组正常开展工作前提下,统筹安排派驻纪检组长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参与对驻在单位的巡察,既锻炼了派驻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又为巡察队伍加强了专业水准和战斗力量,还为后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精准监督提供了重要保障。据统计,近几轮巡察共安排6个派驻组共11名同志参与对驻在单位的巡察。
巡察过程中,派驻组协调配合。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协调派驻纪检组横向联动、全程配合。巡察组进驻前,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提供该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相关情况。主动提出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列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细化巡察工作方案,确保做到精准发力。如在对该市爱卫办的巡察中,巡察组对派驻纪检组提供的公车运行费用偏高的情况进行针对性了解,及时发现了该单位违规长期租用车辆及车辆运行费用报销等方面的问题。
巡察反馈后,派驻组督促整改。巡察反馈阶段,注意将被巡察对象存在的问题通报相关派驻组,由派驻组跟进整改,及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并将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情况在经派驻组备案审核后再报巡察办,有力促进了“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发挥。此外,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及时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办理或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近三轮巡察中,相关派驻纪检组调查处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2件,督促整改巡察发现问题271个。(儋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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