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我省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海南“年味儿”更清新
99.2%!
这是今年春节假日期间我省的空气质量优良率数据。将这一组抽象的数据转化到具体的生活场景中,就变成了老百姓抬头可见的蓝天白云,成了微信朋友圈里频频刷屏的“春节蓝”和“海南蓝”。
“与去年春节假期相比,优级天数比例上升29.3%;主要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SO2)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中,除夕全省绝大多数市县空气质量均为优……”2月11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大气室有关负责人结合春节期间我省空气质量情况分析说。
今年春节期间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主要得益于烟花爆竹的燃放管控工作。
连日来,按照我省的部署要求,有关单位和各市县政府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保持“春节蓝”共同发力。
谋守蓝天,出硬招
今年春节期间,不少群众和游客发现各市县主城区内的“爆竹声”少了,风清气朗的蓝天多了。
“与近几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相比,今年春节我省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大幅下降,优级天数比例明显上升,超标市县数量减少至1个,消除中度或重度污染天。”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
主要污染物浓度降低了多少?从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提供的一组数据可以看出:与去年除夕和初一相比,今年我省污染程度大幅减弱,峰值时段主要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下降70%左右,其中,PM2.5的峰值浓度下降了66%,PM10的峰值浓度下降了70%,改善显著。
据介绍,今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改善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春节期间全省优级天数比例创历史新高,达96%。二是超标市县数量为近4年最少。三是PM2.5、PM10、二氧化硫峰值浓度下降显著。四是春节期间PM2.5改善可以为全年PM2.5下降贡献0.29微克/立方米。
蓝天不靠大风刮,改善空气质量需要“人努力”。今年春节我省空气质量实现“开门红”,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提前谋划和统一部署。
1月24日,春节前夕,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其中就明确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月30日,我省召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部署动员会,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全面落实大气面源污染防治措施,推动今年一季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比往年有明显改善,实现环境保护“开门红”。
“落实‘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是积极探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政府主抓落实、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重点整治大气面源污染方面的突出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开展“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旨在落实中央对海南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解决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顽症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动 抓落实,动真格
烟花爆竹“禁燃令”,该如何严禁?如何推进?
“1月28日—31日,由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协人口资环委、省公安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专项督查组,对2018年春节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空气质量超标的8个市县开展专项督察。”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其他市县进行自查,并向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报告。
“如发现违法燃放者,要严肃处理。”“不要出现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物品现象……”这一系列在街头巷尾的对话,是今年除夕夜儋州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一幕。
除了儋州,其他市县政府同样及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各市县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明确管控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将管控责任分解到区镇和部门。
据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节前18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均划定并公布禁燃区,明确全年和节假日期间禁燃区域及烟花爆竹种类等,部分市县在禁燃区内同时实施烟花爆竹禁售。
各市县还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如儋州市开展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万人签名活动,东方市政府组织全市62个政府职能部门2832名公职人员签订了不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疏堵结合,划定禁燃区的同时还通过科学论证划定了允许燃放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儋州市、万宁市等市县进行入户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放氛围。
此外,各相关部门还加强巡查检查,对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检查,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除夕夜当晚,全省各市县政府组织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组成巡逻队伍,彻夜巡查,高压严整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三亚、东方、屯昌、文昌、定安、乐东等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带头带队上街巡查抓落实。
保 “禁燃令”,保优良
少放一挂鞭炮,可以为守护蓝天贡献力量。
对于“禁燃令”是否施行的问题,多数群众表示理解和支持。据统计,在制定《通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阶段,有近2000封群众来信支持在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保护生态环境。
“往年过年,特别是到除夕零点,那鞭炮声是不绝于耳,家里有小孩老人的,也难免觉得有点受影响。”海口市民黄英姿认为,烟花爆竹不该盲目燃放,应有相应的管理规定。
另一方面,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坦言,在制定实施“禁燃令”过程中,也有部分群众担心政府搞“一刀切”、禁止在乡镇农村燃放烟花爆竹。
“因此,我们要求各市县在划定禁燃区过程中务必要广泛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真实诉求,把群众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科学划定、适时调整禁燃区范围,一方面最大限度确保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不超标,另一方面应分区分类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避免烟花爆竹禁放“一刀切”,市县城市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但农村地区暂不禁放。
而对于春节期间出现空气质量超标的市县,省生态环境厅将依据《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向省政府建议,对相关市县领导干部启动问责。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的市县,将依纪依规追究市县政府负责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分管领导的责任;空气质量出现中度污染以上的市县,将追究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目前,相关部门对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不力造成空气质量超标问题的市县已开展问责调查。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对各市县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督导力度,进一步巩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成果,同时抓好日常管控,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同时,我省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提醒,春节、元宵节等节假日期间,群众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多选择其他绿色低碳方式度过相应节日。如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合适的地点燃放,为大气环境污染减少压力。
为何要开展“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
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我省各级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建言献策下,着力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六个严禁两个推进”之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指的是?
市县城市主城区内、各市县政府确定的大型住宅小区及其周边50米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市县政府应于2019年2月1日前划定并公告本行政区域的烟花爆竹禁燃区,明确全年禁燃区域、节日期间禁燃区域及烟花爆竹种类等。各市县政府应组织力量加强执法,特别是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公期等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不得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质量不达标问题。
违反“禁燃令”有啥后果?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网友评论“禁燃令”
网友“萬里东風”:虽然春节不给燃放烟花爆竹,感觉年的气氛少了许多,可利大于弊,还是值得全力支持与配合的。
网友“一念初心”:之前年年都在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空气质量,也不安全。现在人们的休闲娱乐方式更丰富了,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样能过个热闹年。春节期间,带着家人到东山岭祈福,和朋友去吃火锅、唱KTV……少了烟花爆竹的春节,一样过得有滋有味。
网友“海口1018”:年前加了几天班,大年初一美美地睡了个“自然醒”,感觉除夕夜的烟花爆竹声几乎没有了,没往年那么吵,那么密集了。
网友“正能量”:今年这个春节,万宁多了一份安宁、祥和。过去,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最直接的就是影响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烟花爆竹燃放过后,留下刺鼻的火药味,污染空气,同时残留的烟灰、纸屑也给环卫工人的保洁工作带来压力。如今,这些现象都得到了大改观。
网友“蓉城Edu小站”:今年春节,全省上下都在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老家的邻居也都自觉响应号召,走在村子里,再也没有过去那种乌烟瘴气的感觉,大家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