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海口2月1日讯(记者孙慧 通讯员邹小和)海南日报记者2月1日从省水务厅获悉,去年海南省以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加快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全省64条城镇内河(湖)污染水体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水生态恢复和景观再造,水质达标断面由2015年的4.3%提高到87.3%,29个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现象。
2018年,海南省在生态环境部牵头开展的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海口市统筹推进市域水污染治理工作被国办通报表扬,美舍河入选第一批全国黑臭水体治理“光荣榜”。
截至2018年底,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加快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全省2023名河长湖长完成巡河2.5万余人次。全省竖立河长公示牌5017块,落实河道管理员2855名。海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河长制”监控平台实现全过程可视化管理,被水利部评为“大地河源杯”2018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我省还紧盯河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破坏河湖行为。
2019年,海南省水务部门将强化河湖管理责任制监管,切实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在打击非法采砂、乱排乱堆、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中的牵头作用,开展河长湖长工作考核。聚焦河湖问题,持续开展“清四乱”,重点推动南渡江等流域水生态修复工作。全面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实施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完善长效机制。编制主要河流疏浚方案,推动昌化江下游及合法砂场的出让和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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