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谭明涓 王倩)被告人李某学,男,1968年出生于湖南省宁远县。
2017年5月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李某学来到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桂大道“某赛批发商行”,在观察四周无人后,李某学趁被害人张某在“某赛批发商行”内熟睡之机,撬开卷帘门,钻进“某赛批发商行”中,将“某赛批发商行”店内的43条香烟盗走。2018年4月8日,民警在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港口处将李某学抓获。经海口市价格鉴定中心鉴定,被盗香烟价值人民币4683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68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学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学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李某学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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