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谭明涓 王倩)被告人黎某平,男,1998年生于海南省儋州市。
2019年4月3日15时许,被告人黎某平在海口市美兰区东湖南路趁被害人黄某在该处一水果店内买水果不注意时,将黄某放置在外套口袋内的一部金色苹果iPhoneXS手机盗走。得手后,黎某平在逃离现场时被路人发现,随即将手机丢弃于路边绿化带中,手机被路人捡拾后归还被害人黄某,后黎某平被路人抓获后报警。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5942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平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黎某平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黎某平自愿认罪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黎某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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