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谭明涓 王娇)女子在交易伪造的户口簿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近日,美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枝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扣押在案的居民户口簿一本,予以没收销毁。
2018年12月14日,被告人杨某枝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坡里路口处,与傅某商定以人民币250元的价格帮其制作一本假户口簿,约定一个星期后进行假证交易。12月17日,被告人杨某枝带着制作好的假户口簿来到海口市美兰区白坡里路口,与傅某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当场从傅某处缴获一本假户口簿。经鉴定,缴获的假户口簿两页上的“海口市公安局某分局户口专用”印文与样本2018-12-***-G**Y上的“海口市公安局某分局户口专用”印文不是同一印章盖印。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枝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伪造、买卖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告人杨某枝自愿认罪,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杨某枝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亦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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