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谭明涓 纪泉 吴茜)原告吴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被告康某至龙华法院,双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康某未按照生效裁判履行法定义务。原告吴某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龙华区法院采取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除此之外案件无其他进展。申请执行人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依然逃避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和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在电话中语气强硬,甚至叫嚣“即使拒不履行,法院也拿其毫无办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实施拘留。
2019年12月3日下午三点左右,申请执行人匆忙来电,经过上午探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其父母经营的粥铺附近出入。执行局局长羊日强、承办法官张子刚立即带领法警到达店铺。申请执行人当场致电被执行人,要求其到店内协商,被执行人在电话中依旧气焰嚣张,浑话连篇,态度恶劣。羊日强局长立即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布控,以防被执行人脱逃。被执行人到达现场后,看到法院干警,顿时眼神中露出惊慌的神色,张子刚法官向其出示拘留决定书并严厉说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拘留后果的震慑力之下,被执行人收敛气焰,转变态度,愿意配合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本院达成和解协议,羊日强局长再次向被执行人强调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态度和善,对法院执行力度表示叹服。
龙华区法院重视强制措施的运用,将进一步加大强制措施的实施力度,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联动公安机关,促成“拒执罪”及时立案、起诉、审判,形成威慑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使得用足用好强制措施的工作常态化,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威严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