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谭明涓 王倩)周某,男,1977年出生于海口市。
2019年3月11日12时30分,被告人周某在海口市美兰区长堤路钓王渔具店与朋友吃午饭,期间周某饮用白酒。当日17 时15 分许,周某独自驾驶棕色别克轿车,从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时代广场回住处,行驶至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西路沿江花园路口时,因被刘某华所摆摊位堵住路口无法开进小区,周某与刘某华发生争吵。刘某华当场报警,周某在现场等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周某有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63mg/1OOml。同日,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周某血样中有酒精含量浓度为195mg/100ml。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展开余下全文
(2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