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纪泉 王倩)被告人陈某桐,男,1993年生于海南省海口市。2018年11月29日16时许,被告人陈某桐谎称要给被害人郑某斌介绍工作,并将郑某斌带到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六合大厦去面试,陈某桐带着郑某斌来到六合大厦五楼楼梯拐角处时,以应聘工作面试时佩戴金项链被老板看见不好为由,陈某桐骗走了郑某斌戴在脖子上的金项链,并逃离了现场,随后将该金项链出售。2019年5月14日凌晨,被告人陈某桐在上海市浦东机场被抓获。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郑某斌人民币19000元,并取得谅解。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金项链价值人民币16666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陈某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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