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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嫖娼后持刀威胁他人 犯抢劫罪获刑

2019-09-11 21:43:41 法院 2139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王倩)被告人马某,男,1989年生。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9日晚,被告人马某通过微信功能搜索“附近的人”,发现可提供两性色情服务的微信号,并添加对方为好友。在微信里双方协商好交易地点及价格, 2018年10月10日凌晨,被告人马某到达约定的海口市美兰区某服务酒店13A08房,被告人马某支付给谢某人民币2100元嫖资。马某在房内趁谢某不备拿出随身携带的黑色匕首威胁谢某交付人民币30000 元。10月10日1时,谢某被迫通过手机支付宝分六笔向马某提供的支付宝账号转账人民币30000元(每笔5000元)。马某收到3万元转账后,又持刀威胁谢某交付其事前支付的人民币2100元嫖资,得手后马某离开现场。

  2018年10月23日凌晨,被告人马某通过微信功能搜索“附近的人”,并与范某聊天,双方约定在龙华区某主题酒店8506房见面。10月23日0时40分,马某到达某主题酒店8506房,马某向范某支付2300元嫖资并发生性关系,后马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威胁范某交付人民币30000元,期间马某持匕首划伤范某手臂,范某被迫通过支付宝向马某提供的支付宝账号转账5000元,并通过微信扫码向马某转账500元。后马某又持刀威胁范某,迫使其交付马某事前支付的2300元嫖资,得手后马某离开现场。2018年10月23日凌晨,民警在某主题酒店将马某抓。2018年10月30日,马某家属分别赔偿被害人谢某、范某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20000元,并对两位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两位被害人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刀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其通过其家属向两位被害人赔偿损失并道歉,获得两位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马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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