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近日,年逾七旬的申请执行人罗女士拿着一面裱有“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威的手中,对龙华区法院司法为民、对刘威法官在案件执行中秉公执法表达感谢。
小范与吕某是夫妻,罗女士是小范的母亲,吕某的岳母。小范与吕某结婚后,因手头资金紧张,吕某于2004年至2005年间,先后向岳母罗女士借款共计24.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载明借款用于买车、住房装修和购买家具家电。
2018年5月,岳母罗女士将吕某诉至龙华区法院,要求女婿吕某偿还欠款。罗女士称,自己年事已高,经常生病吃药,需要支付高额的医药费,女婿吕某婚内出轨,包养“小三”,长期在外与她人同居,还给“小三”购置小轿车,这种欺骗自己的女儿行为让她痛心不已。女婿吕某表示,当初的借款均用于买车和住房装修,属于家庭开支,至于岳母所说的其它情况均不属实。2018年6月,龙华区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吕某、小范应偿还罗女士借款本金24.6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罗女士多次向女婿吕某催讨欠款无果,2019年1月,罗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吕某,要求吕某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思想教育,吕某表示愿意还钱。2019年5月,吕某如约清偿24.6万元欠款(利息部分罗女士表示愿意放弃),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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