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王烁)5月27日,海南全省法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视频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院庭长已主审案件51383件,同比上升28.27%,占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47.91%。此外,全省法院院庭长作为合议庭成员,还参审案件24837件,同比上升36.96%,院庭长带头办案已成为我省法院司法新常态。
全省法院院庭长是法官队伍中的优质审判资源,院庭长带头办案是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对推动法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充分发挥院庭长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中的引领示范作用,2015年司改以来,省高院按照中央政法委规定的《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的通知》中关于院庭长办案比例的最高标准,制定了《海南省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2017年6月,省高院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将办理案件数纳入具有法官资格的院庭领导年底考核的硬性指标,要求将抗诉案件,新类型案件,社会普遍关注案件和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六类案件优先分配给院庭长审理,并建立了院庭长办案情况逐月通报制度,省高院定期对下级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开展督查,切实把院庭长办理案件制度落到了实处,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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