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谭明涓 白瑛奇 吴小哲)12月9日至10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风派出所陈人帅行动中队破获2起盗窃案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名,追回电动车1辆、黑色斜挎包1个、粉色连衣裙1条、金色饰品项链1条。
12月9日下午17时许,新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在解放路某小吃城二楼经营的一家服装店被人盗窃。接报后,所长肖周祥迅速安排陈人帅行动中队进行调查,并指令正在商场巡逻的警保联控队员依法将作案人控制。
经查,违法行为人林某娇在该小吃城二楼闲逛,走到董女士经营的服装店盗窃价值129元的黑色斜挎包1个,然后又走到梁女士经营的服装店盗窃价值87元的粉色连衣裙1条、价值40元的金色饰品项链1条。
经询问,林某娇如实交代其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
林某娇指认现场
12月9日晚21时许,新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停放在群众街某网吧门前1辆购价3500元未拔钥匙的电动车被盗。接报后,陈人帅行动中队随即赶赴现场调查。
陈人帅到达现场后,仔细观察相关资料,发现作案人在得手后将车停放在爱群巷某旅租楼下。陈人帅等人迅速对该旅租进行排查,查出作案人居住房间,于12月10日晚19时许在该旅租2楼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军。
经讯问,徐某军如实交代其因心起贪念盗窃电动车的事实。
徐某军指认被盗电动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林某娇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依法对徐某军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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