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谭明涓 林志扬 罗佳 白瑛奇)12月11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查处1起网吧违法违规经营案,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2名。
民警在辖区例行检查工作中,发现某网吧未按规定登记、核实上网人员信息,以致有人员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目前网吧负责人和身份证冒用者被依法处罚。
当日下午16时许,友谊派出所民警在育秀路某网吧例行检查时,发现该网吧内的1名女子使用身份证与本人不符,民警随即当场扣押该身份证,依法将网吧经营者祝某及该女子刘某迪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迪来到该网吧后,冒用1张名为谢某的居民身份证登记上网,而网吧并未对刘某迪的身份证件信息进行核对。
经询问,刘某迪如实承认其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事实;祝某如实承认其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身份证信息的违法事实。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32条第3项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对祝某罚款9000元;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17条第1项之规定,依法对刘某迪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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