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某波投案自首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 白瑛奇 李红)10月21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林志辉行动中队在分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破获6起入室盗窃案,依法规劝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部分被盗香烟、酒、香水、现金等财物。
据了解,月川派出所三级路长赵建赠及林志辉行动中队对近两年发生在吉阳区两个小区的多起利用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梳理后,发现该犯罪团伙为湖南耒阳籍人士组成,吉阳分局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月川派出所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并安排精干力量开展侦查,发现其中一个名叫阳某波的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吉阳分局立即将阳某波列为网上追逃。
随后,专案组多次研判阳某波的活动轨迹并赶赴湖南、广州等地追捕,又对阳某波的社会关系进一步摸排,寻找突破口,及时调整侦查策略,并于10月20日赶赴阳某波位于耒阳的家中,对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希望归劝阳某波尽快投案自首。
经过多次耐心的做足思想工作后,在强大的法律和政策感召下,阳某波在家属的陪同下,于10月21日中午12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讯问,阳某波如实交代其伙同他人利用技术开锁实施入室盗窃作案6起,分别是:
1.2017年12月19日下午16时许,盗窃某小区二期6栋某房内现金、手表、手链等价值41000元的物品;
2.2017年12月22日下午14时许,盗窃某小区二期8栋某房内手链等物品;
3.2017年12月22日下午15时许,盗窃某小区二期3栋某房内手表、手镯、戒指等15000元的物品;
4.2017年12月23日下午15时许,盗窃某小区五期8栋某房内价值7000多元的物品;
5.2017年12月27日左右,盗窃某小区五期10栋某房内酒类、保险柜等物品;
6.2018年3月26日下午14时许,盗窃某小区五期7栋某房内香烟、酒、手镯、手链、香水等价值40000元的物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阳某波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