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山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 张海哲 白瑛奇 李红)9月19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查处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1名。
当日晚18时30分,在河东路某小区,一辆车牌号为琼A0**08轿车从河东路小区驶出,撞到门岗处路边的花盆,造成花盆损坏及车辆部分损坏的非道路交通事故,该司机还与门岗保安发生口头冲突。随后,派出所民警接警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发现驾驶人张某山疑似酒驾,遂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并移交至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进行处理。很快,张某山被依法带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经询问,张某山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之规定,张某山将被依法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20日中午12时25分,警方在对张某山追究刑事责任时,其谎称有心脏病,服下药物后表示身体非常难受,民警遂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其并无异常,但张某山故意躺在医院不配合执法,最终其被依法强制带离,送往市第一看守所进行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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