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指认现场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 罗佳 白瑛奇 李红)9月22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居派出所邢福科行动中队联合该分局吴永佛行动中队破获盗窃电动车和摩托车案件各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扣押作案电动车1辆。
当日上午9时14分,新居派出所接报称,有群众停放在某社区内价值2300元的1辆电动车被盗。接报后,该所邢褔科行动中队联系天涯分局吴永佛行动中队,一同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邢褔科等人到达现场后,及时调取相关资料进行查看,发现该电动车被2名男子盗走,一人负责望风,一人负责盗窃,得手后沿团结路方向逃离,在途径团结街与解放路交叉口处时,二人分头行动,一名男子消失,另外一名男子骑车逃窜至群众街某旅租门前将电动车停好后进入旅馆内。
于是,两队人马立即赶赴该旅租进行仔细查找,很快锁定一名叫刘某的嫌疑男子,但其当时不在旅租中。邢福科和吴永佛带领队员在周边进行布控守候。
9月22日晚21时许,刘某出现在埋伏圈内,被早已等候多时的队员们当场抓获。邢福科、吴永佛当场对其讯问,在强大的法律政策攻心下,刘某对其伙同黎某元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黎某元在天涯镇销赃后将会与其在解放路某KTV楼下碰面。
邢福科等人迅速到该KTV楼下埋伏蹲守。当日晚23时许,黎某元成功落网。
据刘某和黎某元交代,二人因经济拮据,准备外出寻找作案目标,在途径某社区时,发现一辆未上锁的电动车,便心生歹念实施盗窃。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二人终究被警方抓获。
不久,刘、黎二人还交代在8月31日凌晨5时许,结伙在天涯区儋州社区铁路北巷内盗窃1辆黑色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刘某、黎某元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