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认赃物
法制与反腐新闻网海南新闻(通讯员 白瑛奇 曾德厚)7月21日至22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风派出所陈人帅行动中队成功破获2起盗窃电动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追回失窃车辆2辆。
7月7日下午15时50分,新风派出所接报称,有群众在解放二路某广场门前停车位处被盗电动车1辆。
“我8点40分左右,将电动车停在某广场门前的停车位那里,锁上车头锁就去工作了。下午将近4点我回来取车的时候发现车不见了。”报案人陈先生称。
接报后,陈人帅行动中队队员王锡文等人立刻展开侦查,逐步确定了嫌疑人在月川东一巷附近,随后,队员们在此区域进行蹲守。
半月后,这名盗窃电动车的嫌疑人于7月21日再次进入警方视线,陈人帅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对其抓捕,在月川东一巷某出租房内将嫌疑人林某武抓获。
经讯问,林某武如实供述其犯罪过程和事实,并将被盗电动车运至万宁隐藏。该所所长肖周祥立即协调车辆和警力,于当日下午在200里外的万宁将失窃车辆追回。
7月22日早7时40分,新风派出所接报称,有群众在解放路某营业厅门口停车处被盗电动车1辆。
“晚上9点半,我把电动车停好后,就上楼休息了。22号的早上7点40分左右,我下楼发现电动车被盗了。”报警人说。
接报后,陈人帅行动中队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经查看相关资料,陈人帅确定有2名男子于凌晨3时许将该车盗走。
经进一步侦查,陈人帅锁定失窃车辆在崖城古镇附近。于是,他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追踪,在100里之外的崖城镇崖保路附近发现嫌疑人和被盗车辆,一举将黄某文、高某娣抓获,追回被盗电动车。
经讯问,黄、高二人对其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二人交代,其于22日凌晨1时左右,从崖城打车来到市区,在解放二路某营业厅门前椅子上休息。凌晨3时许,二人看到一辆电动车很好看,高某娣就怂恿黄某文将车盗走卖掉。二人把车推到凤凰岛附近时,将车电源接上,然后驾车回到崖城,结果在准备出售时被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林某武、黄某文、高某娣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