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指认赃物
(通讯员 白瑛奇 曾德厚)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风派出所陈人帅行动中队通过路面巡逻破获1起现行盗窃电动车案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1名,追回电动车1辆。
7月11日凌晨4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在解放二路某小吃店门口处发现有一辆电动车未上锁,其心生贪念,将该车盗走。当张某将车推至某超市附近时,因其形迹可疑,被正在巡逻的陈人帅中队队员发现并控制。
起初,张某拒绝供述自己偷车的违法事实。于是,新风派出所副所长杨智和行动中队队长陈人帅决定,一方面让队员通过现场走访找寻失主,另一方面,杨智和陈人帅继续对张某进行询问。
经询问,张某和其妻子均属三无人员,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在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下,张某最终如实供述其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当被盗电动车送还至案发现场时,车主汤先生才意识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向杨智和陈人帅表示感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送押前,张某对杨智、陈人帅真诚道谢。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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